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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Way

To say the things, I truly feel.And not the words, of one who kneels.
2 March

环境色彩对人的影响有多大呢?

周末公司整修洗手间,以前原本是米白色框的洗手间门被换成了黑色。
今天上了一天班,觉得精神无比紧张,反思原因,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黑色的门框!
话说以前即便不出恭也会每个小时去洗手间坐上一会儿,缓解一下身心压力,现在,坐在黑色门框的小格子里,
人生也变得黑暗,只想快点逃出来。
 
推而广之,再反思自己,每天穿得非灰既黑,不晓得周遭的人看到我是不是也像看到这个新的洗手间门框一样,顿觉对身边的人深感抱歉。
 
2 January

赋闲在纽约(3)

12/28日,第八日
关键词:F.I.T
“Fashion must die and die quickly, in order that it can begin to live," declared Gabrielle "Coco" Chanel.
"One must forgive fashion everything, because it dies so young."joked her friend, the poet Jean Cocteau.
...
According to Benjamin, the essense of fashion is fetishism, because it is based on the sex appeal of the inorganic."

Quoted from the prelude of the Gothic Dark Glamor exhibition in the museum at F.I.T.

 

对了,这就是培养了Andrew Fezza, Calvin Klein等好些设计师的F.I.T—虽然真正的大牌都是名门世家用时间和金钱培育出来的,但是这个学校绝对是平民们进入Fashion Industry的敲门砖。除了去第五大道瞻仰这些设计师的成品,拜访一下出产设计师的学校也成为纽约行的重要一站。

Fashion是什么?是五道口韩国妹妹在大冬天露出的穿薄丝袜的双腿,还是中关村人手一个的iphone?是季末狂打折店内人头涌动的Vero ModaOnly和牌子货Baleno,还是《时尚芭莎》上罗列的当季单品以及高不可攀的价格(或者“新品未定价”)?是天涯时尚版的真人兽,还是T台魔豆的台后贴?

Collins Build里对Fashion的解释是“is a style of clothing or a way of behaving that is popular at a particular time”,大意就是指Fashion是很“又快又流行”的一种衣着或者行为。这是一个很中性的解释,但是在我解读起来就有一些贬义,基本就是与“随大路”、“同质化”等这些词联系在一起的,而且照此解读,文革时期人手一件的黄绿军装,我们小时候穿的蓝白条的运动服,都是全世界追捧最多、最Fashion的时装了。但是看完了F.I.TGothic Dark Glamor的展出,我觉得我需要重新理解下Fashion的含义。

展出的主题是哥特风。进入展出区间,仿佛来到中世纪教堂的后院墓地,一众穿着修士服或繁复绣花长袍的人偶被关在阴森的铁栏后面,四周墙壁玻璃后面的幽灵人偶时隐时现。但是仔细看人偶身上的服饰,那些工艺复杂的皱褶、绣花、蕾丝、层层叠叠的首饰、气势夺人的剪裁和轮廓…..怎么说呢,放在任何一个我所知的人类身上,都是对这些衣服的亵渎,这些衣服只属于完美的人偶,不可知的幽灵世界,或者只属于衣服自己。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长袍,是80年代意大利一位设计师的设计。在普通的钟型拖地黑色长裙的领口和袖口,血色的立体花型皱褶仿佛绽放在墓地上的玫瑰,又如几百年前逝去的女伯爵因留念人间,没有凝固的最后一片余温尚存的血迹。这些衣服,或者说,这些用纺织品做出来的雕塑,虽然没有人脸没有表情,但是他们却有自己的生命和情绪,折射出观者心中的恐惧或者欲念。想想第五大道上那些价格不菲的当季成衣们,他们只是用这些衣服的细胞克隆而已。同样都是设计师,Alexander McQueenRick OwensJohn GallianoYohji Yamamoto的产物,设计师只是给第五大道的纺织品赋予了价格,给这些展出的纺织品赋予了真正的生命。

Fashion,正如哲学家Walter Benjamin所提到的,“the essence of fashion is fetishism, because it is based on the sex appeal of the inorganic.

最后,为了那些无辜的无机纺织品,成为一个设计师给他们赋予生命吧,或者把他们带回家穿在身上给他们带来重生!

29 December

赋闲在纽约(2)

12/23日,第三日
关键词:Peter Luger 牛排馆 + 长草Saks
Peter Luger牛排馆之于纽约,类似全聚德烤鸭之于北京:老字号,古方酿造。
虽然不在岛上,从曼哈顿搭乘往Brooklyn方向的地铁,过了河第一站就是,交通还算方便。
预定的是8点30,到了那里还得等位,人气实在太旺!门口还站了很多等位的食客,多是人高马大的白人,我们三个像是掉进了巨人国的哈比人。本来想点steack for two,但看了看分量,最终只点了steak for single再加一些简单的sides,服务生一再问:“that's it?”怒!怎么能以巨人之心度哈比人之腹呢?

就像老外不敢妄加评论全聚德德烤鸭和五道口外卖的果木挂炉烤鸭的区别,我也很难对这个牛排评出什么道道来。不过牛排外焦里嫩,汁多肉香,没有红肉惯有的肉类纤维塞牙缝,吃完以后口有余香,算是很好吃的红肉了。(很抱歉,对于NYC rated #1的steak,我应该想象力更丰富一些......)

同去的还有小师妹zm。zm在NYU读法律,今年夏季已经毕业,现在还混在纽约寻找工作机会。不巧遇上经济寒冬,工作尚未找到,但是却借找工作之名将自己更新换代了 --比如今天,小姑娘就拎着华丽丽的MJ包包登场。zm以前是标准的乖乖女一枚,现在却是标准的party queen......是不是每个在米国的中国女生都会经过party queen的阶段,去年在三番认识的cjia,和面前的zm,party就像在剧社的时候进行的解放天性的练习?“纽约,简直是女生的天堂!”zm说。我知道 她指的是什么:label & love!哈哈,我虽然只是纽约的观光客,但是SATC就是活生生的纽约女生案例分析。

zm介绍了很多纽约insider的血拼心得,以及最近百货公司比如Saks如何在经济寒冬,猪肉怎么卖出了冬储大白菜的价格,让我心里极为长草。话说因为经济寒冬,Saks的股价从6个月前的$14跌倒$2每股,公司抵挡不如华尔街的压力,只好跳楼清库存套现,从感恩节就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大降价。以前来纽约都是去21st century、daffy's、filene's basement这样的折扣店,百货公司只是做window shopping,满足视觉享受,zm的话让我对saks极为长草。


















26 December

赋闲在纽约(1)

12/21 日,第一日
关键词:时空转移

十月份的时候就头脑发热想在圣诞的时候去纽约,提前两个月就开始订票、请假、准备行李、wishlist以及给乐乐要带的各种物什。
(在此感谢通情达理的老板以及backup我的同学们的两肋插刀!)

走的那天12月21日,刚好是冬至,报纸上说最高温度零下七度,是北京近几年不遇的低温天气。
我是第一次搭乘从北京直飞纽约的飞机,听说要飞过北极,一直强打精神,想试试能不能从天上看到北极熊。不曾想一路飞过去都是晚上,窗外全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只能从地图上辨认现在是飞过了哪里。

降落到纽约的时候,按照中国的农历,依然是冬至,这个城市刚经历过暴风雪的洗礼,从飞机上看,到处是一片萧瑟之气。心中暗喜:上次来纽约的时候,我还因为没有看到纽约的白色圣诞节(这都是米国圣诞浪漫贺岁喜剧爱情片种下的草啊!)而觉得颇为可惜,终算是让我如愿以偿了。

到纽约的时间是下午1:30。按照同事传授的亚洲单身女子百试不爽入关计之丑女计+公务计,我戴着很学究的眼镜并故意在护照里塞了名片,顺利入关。

取行李、见到乐乐、搭乘地铁,到公寓的时候将近下午四点。走在Amsterdam Ave,有故地重游的亲切。
虽然因为想看北极一直都没有怎么睡觉,为了倒时差,还是强打精神,撑到了晚上。
这天还是冬至,和乐乐及室友去了哥大附近的日本小火锅 Cafe Swish 吃涮羊肉。用lc的话来说,“新思维,旧传统"。:)
那里的一位侍应生是十几年前在重庆西政读书的福建人,热情到一个劲儿地说要带我们去大西洋赌城,
“来美国嘛,赌城一定要去的,很好玩的......很好玩的.......真的很好玩的”。
不知道他是因为中文退步了还是真的很好玩,他一直在强调赌城“很好玩”。
说“好”或者“不好”都不太合适,我和乐乐都没有开口接话。

回到公寓,收拾妥当,开始细细计划这十天的行程。必须要去的visitors' place,在上一次的高密度旅行中都已经去过了,所以这次来纽约
真是“度假”的心态,wishlist上的那些名目,怎么也撑不满十几天的行程。
也好,“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
不过这次偷来的这些个闲日子,不是在云淡风清的中国风里,是在世界最物质最资本最嘈杂最浮躁的城市--纽约。
想起地铁里看到穿着整齐suite提着古着大皮包行色匆忙的白领,看到他们,仿佛是灵魂出壳在看北京时的自己(虽然自己不穿suite也没有
那么古着的皮包,但是那种忙碌焦灼的表情还颇为相似),而现在,我却在别人忙碌的城市过自己的闲散日子。

半夜四点钟,醒了一次,听见远处有人吵架的声音、汽车开过发动机的声音、暖气管里发出来的“咕咕咕”类似咳痰的声音、楼下似乎有人在听hiphop音乐......那一刻,时空交错,不知身在何处,是在睡梦里还是在清醒着。

12/22 日,第二日
关键词:中国城 + 《Chicago》
今天吃什么?这是一个问题。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在北京的时候,没有太多时间思考,也不需要你细细思考。上班时间,有公司食堂帮你安排好了;周末,有朋友和你商量好了。你不用想你的胃现在需要什么,下一顿又需要什么,这一周又需要什么,总之,胃是自己最熟悉的陌生人。(汗颜......)

在纽约,显然跑去76街的谷歌办公室蹭饭吃是不现实的,墨西哥餐厅(类似于北京的成都小吃,哈哈)的饭菜
量大又粗糙,哥大附近倒是有upscale的意大利、法国餐厅,但是......现在可以是经济寒冬哦!

在喝完牛奶吃完烤面包之后,我和乐乐决定去中国城大采购。认认真真思索自己喜欢吃什么,然后写下shopping list,并且规划好这一周的午餐+晚餐计划,然后想:真的很久没有这么善待自己的胃了!平时写了那么多计划,月度的、季度的、年度的、business plan、personal development plan、travel plan、event plan,却从来没有给自己的胃写过一个周计划,罪过罪过。

纽约有两个中国城,一个在市中心的Canal Street,算是老的中国城,旧移民(多是福建、广东等南方人)的天下;另一个在Queens的Flushing,比较新的中国城,新移民(较多内地以及北方人)的天下。这天我们去的是市中心的中国城,地铁站出来,赫然写着“华埠”二字。

旧中国城的超市多为香港超市,有中国人特有的生猛海鲜、新鲜蔬菜和各种汤料,买下一周吃的食物,大概花了60刀,其中包括两个竹丝鸡、三磅鸡尾虾、三磅排骨以及蔬菜汤料若干。排骨大概$0.69/lb,虾是$10/3lb,和易初莲花的价格差不多。公寓附近也可以买到这些食物,但是中国超市里,这些东西相对便宜,墨西哥的超市稍贵,在organic食物的超市,这些东西的价格可以是三到四倍,不禁感慨美国的diversify啊。

中午在中国城的金丰大酒楼喝了早午茶。这个酒楼是中国城的百年老字号(历史可以和全聚德媲美),号称“美东最大华人酒楼”,颇有广州东海海鲜的风范,各种茶点还颇为正宗。

晚上的安排是去百老汇看歌舞剧《Chicago》,想到歌剧是没有字幕的(废话!),决定先利用电影预习一下故事情节。
《Chicago》的电影是那一年的奥斯卡大赢家,舞台与现实交叉,歌剧唱段与日常对白夹杂,再加上Zeta Jones的舞台功底和 Renée Zellweger的
演技,这部电影热闹又好看。

Broadway上大概有三四十家剧院,每个剧院都有自己的保留剧目,比如《Chicago》就是在Ambassador Theatre 独家上映。
虽然是零下的天气,但剧院外排起了长队,看来今晚必是座无虚席。听周围人的口音,满多欧洲来的观光客。
剧院门口贴着Chicago的宣传画“Sin is in!”,非常贴切。

以前学英文的时候,总分不太清Opera、drama、musical的区别。
在三番的时候,看过Opera《Madam Butterfly》,看完之后的感觉就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唯一得到的就是理解了“Opera”这个单词的意思。
今次看Chicago,也才了解,虽然都是在舞台上表演,但是这是又唱又跳的musical,算是drama的一种,看完的感觉是,很小市民地想“值回了票价!”。
Chicago整个的音乐风格是我喜欢的Jazz风,舞蹈也主要是Jazz 和踢踏舞,热热闹闹。如果只是看舞蹈,其实买$20的二楼票也就足以了。
但是那多付的$40,是献给除了舞蹈之外的舞台表演,献给演员的词儿和交流。而看现场的舞台表演,比电影更多了一份张力和触动。

无论中外,我想做舞台表演的演员,收入都不见得比做电影、电视剧的演员高,偏偏舞台表演又最显功力,场场都要真枪实剑舞台上见分晓,相较而言,不知道这些舞台演员心里是否有落差。不过看看Broadway上这么几十家剧院,看看今天晚上座无虚席的剧院,歌舞剧作为一个产业,应该还是方兴未艾。有趣的是,百老汇的剧院市场运作程度也比较高,一个小小的剧目竟然有厚厚的一本playbill,除了演员介绍以外,一半的内容都是广告,从Benz到Lancome 香水,playbill俨然已经办成了一本杂志。做marketing,投钱都是为了reach audience,广告商愿意给歌舞剧投放广告,也说明这个剧种的受众数量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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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November

一课

不是每个人都在做销售工作,但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销售。
我们卖方案给老板,卖idea给同事,卖make up best practice给闺密(我们称之为“种草”)。。。
总之,虽然我们不是在直接销售产品,但是只要与人交往,希望获得别人的认同,我们都在“销售”自己的观点并且换取价值-别人的“认同”,
恩,用老外的话说,“buy in"。
 
今天我的同事大A给我少了很好的一课,记下来,以做后用。
我们共同在run一个项目,希望整合以前做的一些工作,需要牵涉其他同事的力量。
我的方式是把我们想要的设计完美,然后从一开始就请每个同事做到我们想做的程度。
同事大A的方式是,先由我们来整合其他同事已有的东西,给大家看到一个雏形,然后再match到我们的框架,看差哪些东西,再补齐。
“breakdown,最开始降低任务的难度,逐步让大家buy in”。
铭记铭记。
 
29 October

吐啊吐

是的,想吐,挡也挡不住。
 
看到小白博客里的recession chic,觉得这个关键词很好,于是google 了一下,发现如下的文章:
 
“Historically speaking, fashion trends and tastes often serve as early harbingers of economic change. ”
 
所以,要预测经济,看一下秀场就知道了。黑色,预测了经济的悲观形式;剪裁的建筑风,预测了房地产的崩溃大家都要穿着建筑行走.....设计都很make sense啊。
 
28 October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看见小高同学的留言,我才想起我的Party Animal (1)。俺们平民不比好莱坞,不用硬拉续集赚票房,所以(2)拖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在今天决定彻底放弃了:)。
但是三藩是我在心里反复倒腾的念想。在秋高气爽的北京,会让我想起三番的蓝天和阳光;湿润微凉的夏季,会让我想起三番的夜晚。
时隔一年再来写三番,有一种怀念故人的温暖。
 
前面提到,我初到米国时住在人烟稀少的SunnyVale,总觉得自己活在非人间,因为很少看到一个活人。除了一楼院子里养的金毛,同一公寓楼的人都很难见到。
一个月后,我终于忍耐到了极限,义无反顾地选择回到人间 --三藩市区,纵然每天早上要坐一个小时的班车回到MoutainView上班。
 
三藩的公寓在Bay Bridge旁边,走过一个街区就到海边的港湾。终于能看到人类了!早上有提着case上班的白领,晚上有跑步和遛狗的老爷爷老奶奶,公交车里有很多华人,
街边有要饭的黑人,恩,我看到黑人兄弟都觉得无比亲切!
 
安顿下来,便开始策划游遍三藩市,身边的中文助理是国家地理杂志出的城市旅游系列之三藩,英文助理是http://www.sfstation.com/、yelp.com和Google Maps。
 
City lights Bookstore
 
最初了解三藩,很神奇,其实是因为高中时代看的乱七八糟的书里。高中时读的书多而杂,居然在那个时候看了自己完全不理解的Allen Ginsberg的《嚎叫》。
他的诗集放在英文里本来就已经晦涩难懂而且这位仁兄本来也是怀着不让你好好看文字的居心去码字,再加之又被一头雾水的翻译翻译成更加一头雾水的中文,再加之我当时还是一个
不通世事的小屁孩,他的诗究竟在讲什么,我完全不明白,但是有一些词却像电影画面一样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啤酒瓶、公寓、疯狂、赤裸、爵士、吸毒、死亡、嬉皮、性(对了,我那时还听摇滚,天哪!),怎么会在一本书里将这么多我重来没有接触过的词汇堆砌在一起,而且貌似色调那么协调,有着“枯藤老树昏鸦”的画面感。总之,当时我花了很大力气去理解这本书的每个词,好不容易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了,连在一起似乎又不知道是在讲什么,这样的阅读体验,是读琼瑶、金庸、曹雪芹所不能得到的。这个奇特的人是哪里来的呢?三番。与历史课本里华人劳工平面而模糊的脸庞相比,这本书让我更深刻地记住了三藩这个城市,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生活方式很嬉皮,有一群人很另类,有一类作家叫“垮掉的一代”,有一群歌手叫Beatles和Bob Dylan。
 
所以,在三藩的第一站是去的the beat generation的基地,the city lights bookstore。
发件人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哈哈,带个礼帽,叼根烟,也许比较有三藩的嬉皮style,我这样温良谦恭的笑容实在和这个书店的气质不太搭调。

自己早也不看看不懂的书不听听不懂的歌不看看不懂的电影了,死皮八赖地紧跟主流,堆砌出雷人词汇的Ginsberg也不再是我的偶像,但是,又如何呢?看见初恋也许会毫无感觉(呃,初恋,你不会看到这篇博吧,ll可以看下,哈哈),但是我们还是会在心里向最初的恋情致意。

相关链接是Haight Ashbury Street,著名的嬉皮街,很多二手店,二手衣服,二手唱片,二手书,看上去很二手的男人和女人,丝袜会破大洞穿着打着柳钉的皮夹克的嬉皮们。

 

中国城

City Lights Bookstore旁边就是中国城。三藩的中国城除了承担一个社区的生活功能以外,还承担着旅游景区的职责。一方面,它有很多正常起居的华人,有现代化的建筑;另一方面,它又有观音庙、假古董店、关帝庙,一条街同时飘着国民党旗和中国国旗。一方面有着华人的烧腊店、超市、包子铺,音像店里挂着周杰伦《不能说的秘密》的海报,另一方面,它又紧挨着发达的Financial District。这些冲突,让这个中国城显得有些滑稽,但有充满了怪异的美感。我在这里的中国超市买过菜和火锅底料汤料还有老干妈,除了比国内的超市脏一些外,基本没有太多的区别。很多没有来过中国的不看书不读报的落后老外,觉得这就是中国的现状,这着实让人有些尴尬。还有让人很不舒服的是,这里的FLG太嚣张了。他们穿着装神弄鬼的古代戏服,扯着过往路人发各种无聊的传单,实在让人觉得很丢脸。

发件人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发件人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Shopping

Union Square是三藩的购物圣地。感恩节的时候,这里居然能出现像王府井那样人头攒动的景象,这在米国是相当罕见的。既然住在了三藩,自然没有少逛街,也没有少去Union Square,不过以window shopping为主。最喜欢的Window是Ralph Lauren的,有一种中产阶级的悠闲和优质。记得去年的米国帖,重点讲了购物篇,所以这里就不赘述了。

不过很多购物贴里大概没有提到的是Richmond District。这里有一条街,很多小店,都是些本地Designer自己的设计,或者跟中国小店一样,在动批拿的货,哈哈。

放在北京,它就是东四十条;放在广州,它就是天河南二路;放在杭州,她就是松木场路,总之,是比较有本地特色的购物休闲街。据说三藩是米国比较像London的城市,除了因为三藩人拥有米国所有城市中平均体重最低的美誉以外,三藩人也很喜欢带礼帽、穿窄腿牛仔裤、帆布鞋和小西服。

街道,雾和迷失

三藩街道的美在于它的的曲折。在某个起雾的早上,曲折而上的街道甚至看不到尽头,而高楼也腾云驾雾掩映在浓雾里,仿佛仙境一般。Tony Benett的歌词描写得很贴切:

High on a hill, it calls to me.
To be where little cable cars
Climb halfway to the stars!
The morning fog may chill the air
I don't care!

 

 

发件人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三藩还有很多值得一提的经典景点,金门桥、渔人码头、九曲街、little italy、各种club......,但是以上提到的地方是GuanGuan独家推荐的地方,是经过一年的沉淀还让我记忆深刻的地方。

为什么喜欢三藩呢?这是一个有人情味的小城,弥漫着闲散自由的气息。这个城市1/3的华人数量,狭窄的街道,让我想起南方的城市,温暖,亲切。

 
這個分享空間沒有任何的音樂清單。